最高专业职级、AI大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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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报的小事故基本每天都有。”福建福州某饿了么专送代理商负责人文姝对财经网表示,“外卖员车碰坏了这类小事故站长或者外卖员自己就能协调处理,只有比较严重的车祸纠纷才会找保险公司理赔,平均下来每个月大概(理赔)一两次。” 文姝负责的代理区域大概招揽了一百多名外卖骑手,全职专送骑手的五险一金由代理商统一缴纳,保险强制购买,但保险费用仍需要骑手自己出。 半个月前在送餐途中不幸猝死的外卖员属于饿了么众包骑手,这一类兼职骑手和外卖平台、第三方代理公司之间均未签订劳动合,也没有五险一金和保险。 因此,其家属在追究工伤保险与死亡抚恤等问题时,饿了么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只提供了 2000 元的人道主义帮助,这引发了外界对外卖骑手群体权益保障的思考。 事实上,类似上述众包骑手的非正规就业人群、灵活用工人员,以及第三方劳务人员,在当下的互联网平台中广泛存在,滴滴的网约车司机、物流配送员、家政工等等。他们的收入来自于美团、滴滴等这些大平台,但法律关系与责任归属却通过多层分包、代理等模式和平台划清界限。 为了规避责任纠纷问题,很多需要大量用工的生产类、物流类企业在同第三方代理公司签订合同时甚至会默认采用“真派遣假外包”的模式。 “外包对事,派遣对人。”某劳务派遣公司业务负责人李磊对财经网表示,“明面上签劳务外包协议,实际做的是劳务派遣,这样就能规避劳务派遣人数受法律规定不超过(用工单位用工总量)10% 的约束,更重要的是劳务外包人员的劳务风险与发包方无关,由第三方劳务公司承担,劳务派遣才需要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李磊进入劳务派遣行业两年,经历的工伤纠纷只有一次,对于派遣公司而言就是低投入高回报。“我们外包员工的手续费一般是工资的 5 到 12 个点,只要利润够高,风险够低,就可以。” 外卖员猝死,平台以无劳动关系“脱身”是否合理? 《北京地区外卖员劳动权益保障状况及影响因素研究》一文中指出,84% 的外卖员每天工作 10 小时以上,只有 14% 的外卖员每天工作 8 小时。北京市外卖员平均工作 11.4 小时。明显超出了每天最多工作 11 小时的国家标准。大多数外卖员只能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提高送单量来增加收入,这导致外卖员的过劳问题很严重,存在职业病的风险。 2019 年 1 月,西安也曾发生一起美团骑手送餐途中猝死事件。法院最终认定骑手与上述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骑手父母要求美团众包平台以及第三方科技公司共同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诉讼请求。 但也曾有不同判例出现。去年 12 月,北京朝阳法院对 2017 年发生的饿了么外卖员撞伤路人事件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拉扎斯公司(饿了么)对于骑手在送餐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不论是不是外包人员,公司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据《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0)》显示,2019 年我国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 8 亿人,参与提供服务者人数约 7800 万人,同比增长4%。 网约车、外卖员这类共享经济的服务者越来越多,平台扮演强管理属性的角色主观上却不愿意承担更多责任,劳动者群体权益保障问题似乎需要重新思考。 “外卖平台如果并未对骑手进行约束和统一管理,只是撮合交易,不建立劳动关系是合理的。因为一般而言骑手会和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或者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平台对于骑手是有大量约束,这种约束除了显而易见的规定时间、地点报到之外,还有接单任务量和奖金等软性约束,且明显存在隐性的不合理设置的,导致骑手只能按照平台的政策要求和规定时间、地点去提供服务的,那么,这种软性的约束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应当与平台建立劳动关系,不然也是一种算法剥削的形式。”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严哲瑀律师表示。 系统利益最大化背后,个体权益困境无解? 去年 9 月,《人物》杂志一篇《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的文章揭开了一个事实,外卖平台服务效率提升背后,是系统和算法对基层骑手个人安全与工作时长的疯狂压榨。近期外卖员猝死索赔难,再次将矛盾点指向个体劳动者在商业系统运作中的权益困境。 问题层层揭开,真正推动解决却非常难。 就以当前外卖运行体系来说,这个系统几乎符合了所有人的利益需求:资本变现需要催促平台做规模化扩张,商家打破服务空间限制要依靠第三方工具和流量,平台服务种类和时效性的提升留住了更多的用户,反过来大量的需求又给务工群体提供了低门槛就业机会。
在这个完整的闭环里,外卖员群体是被压榨的一方,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系统机制激励下的付出回报比远超工厂流水线一类的工作。 (编辑:盐城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